体育部学科及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体育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激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提高体育部整体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现状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成果包括:(1)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学术专著;(3)各级纵、横向科研项目;(4)科研成果获奖。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1)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学术专著的成员,(必须由学校科研处认定);(3)科研项目组(由负责人再分配);(4)科研成果奖团队(由负责人再分配)。
第三条 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全国有学术影响的杂志期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全国有学术影响的杂志期刊即SSCI、SCI、A&HCI、EI、CSSCI来源期刊(包括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以及北图版全国核心期刊(含《湖北理工学院学报》);全国有学术影响的报纸包括《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会议收录论文不在奖励之列。
第四条 学术专著是指教师在涉及本学科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后,在相当级别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出版社分别一级出版社和一般出版社两类,根据出版社级别的不同,奖励金额略有差异。出版社级别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
第五条 本办法奖励的纵、横向科研项目包括:
(一)国家级课题:(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3)国务院政府基金项目;(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5)其他国家级项目。
(二)省、部级课题:(1)省政府专项资助项目;(2)国务院各部委资助项目;(3)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5)其他省、部级项目。
(三)厅、局级课题:(1)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黄石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4)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年度项目;(5)其他厅、局级项目
(四)校级基金课题:(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2)其他校级项目
(五)横向科技服务项目:围绕黄石市产学研服务为目的而开展的相关体育服务项目(以资金到学校指定账户为准)。
第六条 获奖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有相当影响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社会科学成果奖。
第七条 奖金发放办法:
(一)纵向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成果量化后按40元/分的标准进行奖励。
(二)横向科研成果,以学校指定账户到账为准,2020年实施横向项目奖励3%,发给横向项目负责人的办法。
(注:科研成果必须以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为其他单位的不列入奖励范畴)
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由体育部学术委员会行使。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20年体育部科研奖励实施细则
湖北理工学院体育部
2020年6月6日
附件:
2020年体育部科研奖励实施细则
1体育部部门科研绩效发放——按分发放
(1)按照最低40元/分对计酬科研工作量进行发放。
(2)横向项目奖励3%,发给横向项目负责人。
(3)实用新型专利最多奖励2项。
(4)预计2020年部门的科研绩效发放为8万元左右。
2学校科研绩效发放——按标志性成果个数发放
(1)横向项目奖励3%,发给横向项目负责人。
(2)超过10万的横向(具体数额以科研处标准为准)项目算1项标志性成果。
(3)CSSCI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著作等分别算1项标志性成果。
(4)省部级课题(不含省教改项目)算2个标志性成果,国家级课题算3个标志性成果。
(5)从学校划拨给部门的科研绩效中按标志性成果个数平均分配。
3管理办法
(1)2020年将实行科研成果月报制度,成果获得者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将相关成果复印件提交至办公室赵芳老师处(横向项目成果复印件一式四份,分别提交到场馆奚树良、办公室张丽、办公室赵芳以及自己留存),以便于下个月进行科研酬金的奖励发放。
(2)2020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CNKI检索,否则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