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行动计划

作者: 时间:2021-04-19 审核人: 编辑:体育部

湖北理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行动计划

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健康中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育课、训练队和体育竞赛为载体,以体育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学生综合测评、学生体质评价和表彰为激励手段,锻炼学生合作协同等基础能力、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提升学生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发展。经学校同意,现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

(一)、实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率和合格率双提升。按照教育部体卫艺司要求,每自然年组织我校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严守免测关,保障测试率在99%以上;学生体质测试实际合格率年均5%提升,5年内合格率达到95%,优秀率达到8%,良好率达到25%。

(二)、在巩固上一轮“三无一自主”体育教学模式改革成果基础上,完成“三年不断档”体育教学模式改革。2020年所有课程实现“8+2+2”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课内外一体化教学;2021年完成第一轮教学改革,体育课程由过去两年制变为三年制;每年建设2-3门在线视频课程,5年内完成所有体育课程在线视频课程建设。

(三)、完善学生主导竞赛、校体育委员会举办竞赛和校外竞赛三级体育竞赛体系。体育部、团委和教学院成为承办体育赛事的主体,校内每年举办各级各类体育比赛100次以上;实现在校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体育赛事的竞赛、裁判或者组织工作,50%以上学生每年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三次及以上。

(四)、开展业余训练,培养学生体育骨干,提升体育竞技水平。体育部组建10-12支校运动训练队,常年开展业余训练,培养300-400名学生体育骨干;每年6-8个项目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联盟和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联盟举办的体育赛事,5年内实现5项第一和所有项目进前8的目标。

二、实施细则

(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1、体育部和教学院利用体育理论课和新生入学教育周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宣传工作。(责任部门:体育部、学工部、教学院)

2、体育部和校医院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每年9-11月以体能运动会的形式完成大一至大三所有学生测试工作,每年5月完成大三学生补测工作。(责任部门:体育部、校医院)

3、体育部每年12月份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整理和上报,学工部次年6月份完成学生测试成绩的发布。(责任部门:体育部、学工部)

4、体育部和校医院每年5、6月份完成大三测试不合格学生两轮复测工作。(体育部、校医院、教务处)

5、按照教育部体卫艺司工作布置要求,体育部和学工部完成上级不定期复测工作。(责任部门:体育部、学工部、教学院)

(二)、体育课程

1、体育部完成体育课程课内教学、评价等工作。(责任部门:体育部)

2、体育部和教学院完成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和考核。体育部根据课程特点通过教学比赛、体能训练和线上教学等方式完成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考核占比不少于体育总成绩的20%;教学院课外体育活动通过手机跑步app等形式完成,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组织和考核,每学期跑步次数不少于54次,锻炼时间不少于54小时,考核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平时成绩挂钩。(责任部门:体育部、教学院)

(三)体育竞赛

1、5年内校团委成立20支体育社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明确要求)。(责任部门:校团委)

2、体育社团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不少于100人参加的学生自主组织的体育赛事,校团委和教学院负责组织和考核。(责任部门:校团委、教学院、体育部)

3、足、篮、排体育社团和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每年10月份的新生联赛,其它社团有条件的也可组织新生联赛。(责任部门:校团委、体育部、教学院)

4、教学院每年组织开展“3+1+1”体育赛事。教学院可以根据校联赛时间,以班级或者年级为单位组织足、篮、排三项有利于锻炼学生合作能力的集体体育赛事,比赛形式和规则可灵活选择(篮球可安排3-4人半场比赛,足球可安排5-8人小场比赛,排球可安排气排球等内容);教学院在每年10-12月份以班级或者年级为单位组织学院田径运动会,项目设置和竞赛规程参照校田径运动会;教学院可依靠挂靠学生体育社团开展一项特色体育赛事,或者开展集体项目(跳绳、拔河等)、趣味运动会。(责任部门:教学院、体育部)

5、教学院要组建学生日常参与、常态化的学院足篮排三大球院队,形成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梯队体系,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6、校运动委员会每年组织全校性的田径运动会、三大球和三小球联赛、健身操比赛和定向比赛。武术、健身气功、飞镖和跆拳道等体育项目发展成熟后可逐步纳入全校性比赛项目。(责任部门:体育部、校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校运动委员会主办赛事安排表

时间

赛事

3-5月

足、篮、排三大球联赛

4月

校田径运动会

6月

定向比赛

11月

校健身操比赛

10-12月

乒、羽、网三小球比赛

(四)业余训练

1、体育部组建足、篮、排三大球、乒、羽、网三小球、田径、健身操、定向运动和健身气功等训练队,体育部派遣指导教师每周进行2-4次训练指导。教学院必须组建足篮排三大球常设训练队,还可组建学院特色训练队。(责任部门:体育部、教学院、校团委)

2、体育部依托校训练队和体育社团开展足、篮、排三大球、乒、羽、网三小球和田径项目学生裁判员培训,与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合作进行裁判员职业认证。(责任部门:体育部、校团委)

3、体育部和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队参加湖北省大体协和全国大体协组织的各类赛事。(责任部门:体育部、教务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体育部制定《湖北理工学院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湖北理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强对训练队考勤、训练效果的管理,完善学生体质测试免测和分数认定办法;校团委应单独制订体育社团管理办法,从体育社团人数、学期活动开展次数和效果、年度竞赛开展效果等方面加强社团管理和考核;教学院应制度《学院课外体育活动实施办法》,保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效果。(责任部门:体育部、教学院、校团委)

(二)、扩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适用范围。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大三最后一次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学生在两次补测后依然不合格将不予毕业;学生体质测试设置平时表现分5分,学生每学期完成教学院规定的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即可拿2.5分,两学期都完成则拿满分5分,可由教学院在综测时根据学工部公示的学生体测成绩自行加分,大三学生加分后达到60分可认定体质测试合格,免予补测。(责任部门:体育部、教学院、教务处)

(三)、加强学生综合测评中体育10%的应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占比4%;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占比3%,学期完成跑步次数不少于54次,锻炼时间不少于54小时1.5%为满分,没完成即为零分;参加校内外各项体育赛事占比3%,一项赛事为1%,参加三项即拿满分,学生参加比赛以报名表和竞赛秩序册为准。(责任部门:学工部、教学院)

(四)、加强在校内外体育竞赛表现优异学生激励。在校运动委员会主办的各项赛事中获得优秀运动员、裁判员称号的学生,学工部和教学院应在学生综测在予以加分;在校运动委员会主办的各项赛事和省、全国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学生,学工部和教学院应在学生综测在予以加分,并予以相应的物质奖励。(责任部门:学工部、教学院)

(五)、业余训练进行学分认定。校训练队学生在完成两年的校队训练,经教练员认定合格后,应获得1公共选修课学分,获得省大学生单项比赛前三名可获得1公共选修课学分,集体项目前6名可获得1公共选修课学分。(责任部门:教务处、体育部)

(六)、加强考核。学工部应根据学院学生体质测试达标率、校运动委员会主办体育比赛参与度、学院“3+1+1”体育比赛举办情况和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生获奖情况设置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占比。(责任部门:学工部)

(七)、场地、器材和人员保障。学生体育社团、教学院和校运动委员会举办各类体育比赛时,体育部和后勤保障处应提供场地保障,体育部根据需要提供器材保障和人力支持。(责任部门:体育部、后勤保障处)

(八)、加强体育场馆维护。后勤保障处每年从维修资金里划出学校体育场馆维修资金,专款专用;推动体育场馆大型维修改造立项启动。(责任部门:体育部、后勤保障处)

(九)、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中央财政项目,5年内打造集学生体育课程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学生课外活动数据、学生竞赛数据和体育社团数据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责任部门:体育部、教务处、后勤保障处、校团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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